张家港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建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本事项”)已经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7日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决策结果公告如下:
一、决策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要求,决策主体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了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
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此次公众意见主要来源于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公众对本事项的支持率较高,主要意见诉求有以下3条:
(一)学生家长期望本事项对学生就业前景以及学校教育质量起到促动和提升作用。
(二)教职工期望本事项可以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品质和促进职业良性发展。
(三)社会公众期望创建技师学院后可以拓展更丰富实用的社会服务。
对于上述3条意见诉求,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研究后均予以采纳。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多措并举,切实保障本事项的社会效益。
三、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专家论证阶段,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专家论证会,相关领域专家均支持本事项的制定实施,并建议依法合规地完善后续法定程序。专家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
四、决策结果
2025年7月7日,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听取了本事项主要内容以及制定工作情况,经讨论,认为本事项已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要求,完善了各项程序,会议原则通过本事项。
五、咨询电话
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56323009。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