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苏韵乡情”休闲农业系列推介》项目实施方案,对镇(区、街道)举办“苏韵乡情”休闲农业系列推介活动,按照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1/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场活动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现将张家港“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奖补情况(第二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151290。
附件:张家港“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奖补情况表(第二批)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