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邵玫因保管不善,将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0000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玫
公 告
何志康、陶琴妹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12)0660008号土地证、张房权证锦字第0000227554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志康、陶琴妹
公 告
张志国、俞珊珊因保管不善,将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01948号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国、俞珊珊
公 告
袁根法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1999)07008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根法
公 告
徐进德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0)820137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进德
公 告
鱼国新因保管不善,将张建房字第0108635号房产证、张集用(1999)字第5114017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鱼国新
公 告
江雪祥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乐字第00039317号、张集用(2002)1600069号、张集用(2002)160006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雪祥
公 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集用(1999)68080426号/张建房字第0164502号 |
季卫(惠)龙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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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航镇鹿勤村14组 |
/ |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