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蒋炳发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02775号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炳发
公 告
陈俊言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7290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俊言
公 告
许科伟、薛宽因保管不善,将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0629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科伟、薛宽
公 告
施秀英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1997)04730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秀英
公 告
邓召燕因保管不善,将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12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召燕
公 告
编号:锦丰25-15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房权证锦字第0000227090号 | 张惠平、陆忠英 | 锦丰镇西界港村7组 |
公 告
编号:锦丰25-15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44071号 | 邱升旭、邓玉君 | 锦丰镇合兴健康新村11幢503室,Z12自行车库,阁楼 | |||
2 | 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484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锦丰镇合兴健康新村11幢503室,Z12自行车库,阁楼 | |||
3 | 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23463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锦丰镇合兴健康新村11幢503室,Z12自行车库,阁楼 | |||
4 | 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31720号 | 陈文虎 | 锦丰镇合兴健康新村11幢503室,Z12自行车库,阁楼 |
公 告
编号:乐余25-249
因姜学杰批准许可个人建造住宅使原产权灭失,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集用(1999)字第61080727号 | 姜学杰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兆丰镇红明村15组14号 | ||
2 | 张建房字第0086544号 | 姜学杰 | 房屋所有权 | 兆丰镇红明村15组14号 |
公 告
编号:乐余25-251
因陈汉清(曾用名:张金才)批准许可个人建造住宅使原产权灭失,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国用(2001)字第78110086号 | 张金才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常阴沙农场十一工区3组18号 |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