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张家港市明兴纸业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张集用(2005)第5200014号土地证、张房权证塘字第00020720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明兴纸业有限公司
公 告
根据(2023)苏0582执4633号执行裁定书、(2025)苏0582执76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茅松林名下后塍街道金成二村1幢104室、Z67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
茅松林原领取的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52337、8252324号不动产证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侯志勤因保管不善,将华达房产坐落杨舍镇兴华豪苑15幢02室、J02室。编号B007464房屋初始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志勤
公 告
陶锦标、王杏珍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2002)2100025、2100034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锦标、王杏珍
公 告
因马小弟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8197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小弟
公 告
根据(2025)苏0582执461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5)苏0582执46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使张家港弘盛置业有限公司原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灭失。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该不动产权已于2025年08月06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张家港弘盛置业有限公司原领取的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2)82024689号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徐沛楠因保管不善,将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4954号、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495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沛楠
公 告
练建军、王丽霞因保管不善,将苏(2025)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4798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练建军、王丽霞
公 告
陶梓辰因保管不善,将苏(2025)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4089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梓辰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