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共采集小碗、骨盘、杯子、匙子等样品各10份,筷子样品20份,按照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的要求,委托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游离性余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现将具体检测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GB316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规定集中消毒餐饮具服务单位应具备适合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特点和工艺、满足生产需要、能保证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符合GB14934要求的生产设备。一般要符合:
a)采用物理法高温消毒的至少应包括自动去渣、餐(饮)具分拣与洗涤剂浸泡、自动喷淋清洗、高温消毒烘干机、自动包装机;
b)采用化学法浸泡消毒的至少应包括自动去渣、餐(饮)具分拣与洗涤剂浸泡、消毒剂浸泡消毒、自动喷淋清洗、烘干设备、自动包装机;
c)采用混合法消毒的至少应包括自动去渣、餐(饮)具分拣与洗涤剂浸泡、消毒剂浸泡消毒、自动喷淋清洗、高温消毒烘干机、自动包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