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办):
为总结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成效,发现和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以及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
二、推选条件
优秀人民调解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重法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2. 调解质效好。爱岗敬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以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群众认可度高。
3. 调解技能强。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4. 廉洁自律。热爱人民调解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公道正派,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纪律,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
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调解经验具有可推广、可借鉴性,对同类纠纷的调解工作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或者调解纠纷的类型具有新颖性;
2. 调解成效好,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对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3. 调解过程符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案例编写文字清晰,表述准确。调解内容不违反有关调解规定。
三、推选名额
优秀人民调解员推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各镇(街道)报送1篇以上,多报不限,择优评定。
四、报送材料
优秀人民调解员报送材料包括: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两份调解协议扫描件(2023年度调结的矛盾纠纷)。上述材料置于1个WORD文档中,并以推荐的人民调解员姓名命名。
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按照司法部案例库要求格式报送,包括:案情简介、调解过程、调解结果和案例点评。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案例标题统一为卷宗名称,案例点评着重从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工作机制和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阐述。
上述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周璟玺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评定奖励
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案例,由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协会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把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推选活动视为肯定成绩、提升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推选工作,激发和调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2. 择优推荐,确保效果。要认真进行筛选,努力发现本地区、本行业在人民调解岗位上业绩突出的人民调解员和成效显著的调解案例,确保报送材料质量。
3. 广泛宣传,提升形象。对推选出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宣扬人民调解行业形象,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名额分配表
张家港市司法局
张家港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分配名额 |
1 |
杨舍镇 |
4 |
2 |
塘桥镇 |
3 |
3 |
锦丰镇 |
3 |
4 |
凤凰镇 |
2 |
5 |
乐余镇 |
2 |
6 |
南丰镇 |
2 |
7 |
大新镇 |
2 |
8 |
金港街道 |
1 |
9 |
后塍街道 |
1 |
10 |
德积街道 |
1 |
11 |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
1 |
12 |
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1 |
13 |
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1 |
14 |
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1 |
15 |
驻人民法院(法庭)调解工作室 |
2 |
16 |
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