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MB1502432/2022-00033
部门文件
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06-01
2022-06-01
张医保待医〔2022〕9号
有效

张家港市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方案

张医保待医〔2022〕9号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改革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波音真人app下载_亚洲十大信誉平台-官方赌场: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2〕9号)要求,稳妥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障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确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平稳运行,确保2022年10月起在改革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全面开展DRG实际付费。

二、组织分工

(一)成立工作小组

市医保局成立全市医保支付改革能力提升工作小组,由局长何俊担任组长,副局长沈斌、赵达、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吴军担任副组长,全局各科室(中心)分工合作,统一组织部署,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实施步骤。

(二)组建工作专班

改革范围内医疗机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对接医保支付改革能力提升工作小组,重点关注病案编码的准确性、病案归档及数据上传的及时性,进行结算清单预审核,对于质控不通过数据建立有效的反馈重传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按照支付方式改革思路及时调整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质控员、编码员业务能力,并在各临床科室设DRG专员,负责科室DRG推进工作。

(三)建立沟通机制

市医保支付改革能力提升工作小组要加强与各医疗机构工作专班的沟通交流,全程跟踪分析,及时反馈、总结相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医疗机构工作专班之间要加强互通,相互帮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推进,实施相关培训,通过沟通协商,绩效评估,进一步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

(一)区域范围培训

根据苏州市局统一部署,组织本市改革范围内医疗机构,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培训,包括模拟运行阶段质控发现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医保结算清单的规范填写;模拟运行阶段医院问题汇总及集中答疑。

完成时间:5月—6月

(二)入院重点培训

针对于医院级别高、病案数量大、存在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及时进入医院开展重点培训和问题沟通反馈,包括DRG项目运行整体流程,涉及院端的重点工作;模拟运行阶段医院质控及分组存在的问题;目前DRG开展医院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完成时间:7月底前

(三)院内延伸培训

改革范围内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需要提出培训申请,由市医保支付改革能力提升工作小组协调苏州市DRG信息建设方进行培训合作,对于临床科室提供DRG基本原理及应用、基于DRG构建医疗绩效考核体系、医保结算清单审核案例讨论等方面培训;对于病案室提供DRG项目数据采集与分组、“临床诊断-ICD编码-DRG付费”整体流程、DRG付费方式下数据编码工作流程及重点、疑难编码专题讨论等方面培训。

完成时间:7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医保局要按照苏州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时间表、路线图开展工作,及时对接DRG信息建设方确定的技术、信息对接人员,要组织开展调研督导、经验交流、分析评估。各改革范围内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方案部署,组建专班,加强相关科室培训,及时反馈问题,合理提出解决方案。

(二)把握节点,落实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实行精准对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市支付改革能力提升工作小组定期对改革范围内各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