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室,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研究论证,现将《2022年度经开区(杨舍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决策承办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时限,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和进度安排。
二、相关决策承办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及时拟订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党政办、政法办、纪工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风险评估等业务指导工作。
三、提交决策的草案,承办部门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应包括决策的必要性、起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起草的法定程序过程材料、主要内容等,并附公众、专家意见及采纳情况、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廉洁性评估报告等材料。材料不全的,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增补相应材料;经审查,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中不符合决策法定程序的,退回完善相应程序。区镇党政办、政法办、纪工委负责做好督查督办工作,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四、相关决策承办部门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档案管理。
五、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及时予以调整。
附件:2022年度经开区(杨舍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经开区(杨舍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承办部门 |
1 |
新庄花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 |
本安置小区的建设可以为张家港市杨舍镇的安置居民提供高质量的住房,解决人们对安置住房的需求。本工程项目性质为安置用房,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东黎路北侧,东电大道西侧。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40788.53 平方米,拟建6栋9层、4栋11层住宅楼。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8934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378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21965 平方米,其中: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 15730 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6235 平方米。 |
经开区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