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工作

市科技局2023年8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23-08-01 10:09:05访问量:字体

一、重要活动、重点工作

1.8月7-9日举办“牵手秦创原·逐梦张家港”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张家港)西安对接会暨“科创未来营”科技招商西安城市赛

二、科技招商

1.会相关区镇,接洽光伏逆变器及IGBT芯片、机器视觉光伏检测装备等项目推进深空研究院、湿法半导体清洗设备等项目洽谈落地;

2.走访调研已落户科技招商优质项目,进一步把握产业情况、发掘招商线索编写科技招商调研报告;

3.持续开展C基金立项工作。

三、高企培育

1.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共同做好本市第5批次高企申报组织、联审推荐工作

2.落实《张家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高企培育库建设;

3.常态化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申报

四、科技合作

1.举办科技镇长团第十五批、十六批工作座谈会;

2.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我市兑付工作;

3.开展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培训及全市调研工作;

4.筹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张家港)技术转移中心;

5.开展第二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大会我市企业需求征集及前期对接工作

6.开展2023“科技镇长团杯”苏州国际创新挑战赛需求发布、匹配解决方案、对接我市企业工作。

五、人才引进培育

1.会同工信局完成2023年省双创人才申报;

2.完成2023年第一批姑苏领军人才项目现场考察工作;

3.申报2023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专项)

六、载体平台建设

1.继续做好中科纳米和张家港ICC二期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配合保税区完成南工大产业学院搬迁事项

2.继续推进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作,与各共建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不断完善共建方案加强苏州实验室沟通对接,不断挖掘我市重点研发平台与苏州实验室合作意向;

3.举办江苏省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班。

七、项目申报

1.配合南工大产业学院做好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完结验收工作;

2.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3.组织做好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

4.组织做好省民营科技型企业备案申报。

八、其他工作

1.督促全市科研院所与高新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继续开展全市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推动开展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4.做好非学科类科技教培机构管理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