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凤凰镇鸷山区域(FHZS-01-01、02、03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5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35027515(凤凰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一、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为东至汉江路,西至苏虞张公路,南至环鸷山路-茂林巷,北至凤恬路,用地面积约70.20公顷。
二、调整内容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善用地布局,科学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对本次调整范围内的用地边界和道路线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调整山北巷、东陆巷、茂林巷、环鸷山路、桃花源路道路红线宽度。
2.将山甸路东侧,环鸷山路北侧部分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3.将山北巷东侧,桃花源路南侧部分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4.结合林保规划和现状水系,调整规划范围内河道线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