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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杨舍核心区(YSHX-01-02、03、05、09、10、11、23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5-08-13 10:36:26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杨舍核心区(YSHX-01-02、03、05、09、10、11、23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1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6998710(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3日

一、调整范围

张家港市杨舍核心区(YSHX-01-02、03、05、09、10、11、23基本控制单元)用地面积170.40公顷。其中02、03、05、09、10、11单元范围为东至公园路-谷渎港、南至朱港巷路-沙洲西路、西至港城大道-龙潭路、北至东横河;23单元范围为东至华昌路、南至沙洲东路、西至新市河路、北至暨阳东路。

二、调整内容

1.将龙潭路东侧、官厅路南侧部分文化活动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2.调整长安路东侧、暨阳中路北侧商业用地用地边界。

3.调整港城大道东侧、云盘路北侧商业用地用地边界。

4.调整龙潭路西侧、云盘路南侧商业用地用地边界。

5.将暨阳中路南侧、东营房弄东侧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商业/商务用地。

6.依照现状调整龙潭路(暨阳中路-梁丰路)的道路红线宽度,取消梁丰路以南路段,并由现状龙须弄衔接;龙潭路东侧商业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

7.将东营房弄西侧、陈家场路北侧幼托用地和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

8.将长安路东侧杨舍西街北侧公园绿地和水系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

9.将杨舍西街北侧文化活动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文化设施/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商业用地。

10.根据现状道路情况,微调杨舍西街与长安路衔接路段道路线型。

11.将步行街北侧商住混合用地和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

12.按现状新增多处公园绿地。

13.依照现状调整育才路(新市河路-花园浜路)红线宽度。

14.调整新市河路东侧、育才路北侧商住混合用地边界。

15.花园浜路西侧、沙州东路北侧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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