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怡创低碳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港丰公路1330号厂房 |
怡创低碳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内容主要为生物油脂制备可再生液体石蜡技术及相关的以可再生能源转化为产品工艺技术的研发。 |
废气:本项目净化废气采用1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屋顶上排放;检验废气、原料库贮存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屋顶上排放;化学品库贮存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屋顶排放;实验反应成套装置废气经设备配套的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屋顶上排放。上述废气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不含氮物料清洗废水及含氮物料后道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装置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接入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至长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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