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地点1: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长欣路; 地点2: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善政工业园(保税区东大门南侧) |
江苏聚艺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颂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个厂区建设,石英砂原料贮存建设于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长欣路厂址,其余生产工序建设于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善政工业园厂址,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
1、废气:a、焙烧、粉碎、筛分直接由风机将废气引至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电磁选机过程中产生粉尘,由磁选机内置脉冲除尘器处理,均通过1#排气筒排放。b、酸洗和浮选产生的含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HF等,由风机将废气引至碱液废水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c、烘干及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为含粉尘和蒸汽的混合气体,采用喷雾塔洗涤器湿式除尘法;电磁选机过程中产生粉尘,由磁选机内置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均通过3#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中和调节后进入斜板沉淀池,凝聚后的废水在斜板沉淀池内有效的沉降进行固液分离。沉淀下来的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委外处理,废水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磁选机、冲击磨、立式锤头机等设备。通过采取使用低噪音设备,并按规定要求采取减振措施,并尽可能利用墙体的屏蔽效应、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昼间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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