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溶剂回收技改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 |
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颂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进一步提高回收的溶剂乙酸乙酯的纯度,在现有车间五,增设“脱酸塔+膜分离 +精制塔”回收装置,对现有溶剂回收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回收的溶剂乙酸乙酯回用于现有改性丙烯酸胶生产线,继续生产改性丙烯酸胶,生产的改性丙烯酸胶继续用于生产电子胶粘材料,实现乙酸乙酯的循环利用。 |
(1)废气:本项目废气送现有2#“转轮浓缩+RTO”焚烧处理,经现有25米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脱水塔废水,送厂内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蒸汽冷凝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新增的噪声设备主要是脱酸塔、精制塔、膜分离组件等,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精馏废液,属于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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