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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4-02-26 14:06:51访问量:字体

因工作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造价控制人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23日至2006年2月23日),有高级工程师及造价师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2月23日至2006年2月23日)。建设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23日至2006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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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2月29日。

2.资格审核:报名者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1262792818@qq.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姓名+岗位名称”,过期不予受理。

(1)按规范填写《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与报考职位资格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表》(附件3)并扫描为PDF版;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附件2、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照片;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主与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取得的荣誉、参加过的公益活动证明照片(所提供的材料将作为人岗相适度测评的重要依据);

(6)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参保缴费记录证明、相关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工作证明中必须能够体现从事的岗位及年限(应届毕业生除外);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上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并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4.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人岗相适度评价

1.组织评审人员对照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业绩说明表》及各类证明材料,按照岗位分别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

2.人岗相适度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审组成员按照评分要素和分值,对照报考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分别独立打分,之后根据人岗相适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所需的应聘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2.将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相加,得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经人岗相适度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者需按录用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待遇及相关说明

1.本次招录人员为劳动合同制职工,薪酬待遇面议。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道等,如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及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12-58331451。

本公告由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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