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全市人民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张家港市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差异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结合年初执法工作计划,7月卫监所组织开展全市小型医疗机构(除中医、医美机构)依法执业、放射诊疗检查。
本次重点对各单位依法执业、放射诊疗设备、诊疗场所及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的运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护理站、医务室等小型医疗机构56家,口腔机构125家,并对110家口腔机构136台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了生物监测,其中130份监测结果为阴性。
本次检查发现各单位运作情况良好,诊所设置符合诊所基本标准,未查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个别诊所存在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及时等情况,执法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监督意见书,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对6家生物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消毒灭菌,查找原因,并立即停止使用自监测以来的所有灭菌器械,三次监测阴性后方可投入使用,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通过本次检查,加强了各小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提高消毒管理理念,督促医疗质量的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