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警信息

如果进了这样的群,证明你已经被骗子盯上了

来源: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4-11-10 16:32:00访问量:字体

近期,省内多发利用加入“好物分享交流”群为噱头引诱刷单诈骗的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防范意识不足、贪图小利的心理,引诱受害人加入“好物分享交流”群下载各种刷单类AAP,以刷单返现为由实施诈骗。

相关案例

1.11月1日,苏州的刘某报警称,有个快手昵称“宁宁姐好物分享”的陌生人联系其,以网上帮别人转账赚佣金为由做刷单兼职,让其下载“商小信”APP并通过APP给其发任务进行刷单,其通过数字钱包及网银转账给对方5608.02元,其发现无法提现,发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5608.02元。

2.11月3日,徐州的邓某报警称,看到小区微信群中有人分享了一个群二维码(好物分享交流147),其加群后对方在群里发送聊天软件,随后在软件里与客服交流,在客服的指导下进行刷单,对方以“代付订单”为由给其两个链接,后其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2次,后发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13499元。

3.11月6日,无锡的金某报警称,看到微信群有人发布加群的二维码,就扫码进了“好物分享交流群228”微信群,后看到有人发了一个链接,其在浏览器里打开并下载了一个软件,后客服以充值任务为由指导其进行刷单,其按照对方要求通过微信、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进行多次转账,其发现无法提现,方知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14472元。

警方提示

刷单就是诈骗,不要相信“点赞”、“先代付”等可以“赚取佣金”、“获取高额报酬”的兼职信息,遇到此类广告时务必要提高警惕,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如遇被骗,请第一时间报打110报警求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