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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镇村工业集中区和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深化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5-23 09:03:00访问量:字体

为深化镇村工业集中区和出租厂房规范化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全市中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镇村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深化提升工作,现对该文件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总体要求

至2023年底,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开展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出租厂房纳入工业集中区管理),力争全市工业集中区实现“双七十”(工业集中区内70%以上企业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全市70%以上工业集中区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实施范围

在既有工业集中区和出租厂房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以村(社区)为单位,将全市中小微企业纳入工业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范围(整个村<社区>作为一个工业集中区)。对于区镇级较大的工业园区,可不纳入本工作方案。

三、重点任务

两张清单:

1、工业集中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清单;

2、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村(社区)安全生产履职清单。

七个方面:

1、强化安管体系建设,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2、加强双重预防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水平;

3、加强作业过程管控,提升企业事故防范水平;

4、开展可视化管理,提升作业现场管理水平;

5、加强安全源头把控,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6、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7、加强技术服务,提升安全监管合力。

四、时序安排

1、摸排底数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

全面摸清工业集中区和区内企业底数,建立出租厂房备案制度,完成告知性备案。

2、对标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对照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对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3、评估确认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对照《工业集中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清单》,逐项、逐家进行核查确认。

4、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总结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明确三项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2、精准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3、强化督查,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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