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镇村工业集中区和出租厂房规范化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全市中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镇村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深化提升工作,现对该文件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总体要求
至2023年底,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开展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出租厂房纳入工业集中区管理),力争全市工业集中区实现“双七十”(工业集中区内70%以上企业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全市70%以上工业集中区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实施范围
在既有工业集中区和出租厂房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以村(社区)为单位,将全市中小微企业纳入工业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范围(整个村<社区>作为一个工业集中区)。对于区镇级较大的工业园区,可不纳入本工作方案。
三、重点任务
两张清单:
1、工业集中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清单;
2、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村(社区)安全生产履职清单。
七个方面:
1、强化安管体系建设,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2、加强双重预防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水平;
3、加强作业过程管控,提升企业事故防范水平;
4、开展可视化管理,提升作业现场管理水平;
5、加强安全源头把控,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6、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7、加强技术服务,提升安全监管合力。
四、时序安排
1、摸排底数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
全面摸清工业集中区和区内企业底数,建立出租厂房备案制度,完成告知性备案。
2、对标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对照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对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3、评估确认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对照《工业集中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清单》,逐项、逐家进行核查确认。
4、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总结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明确三项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2、精准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3、强化督查,保障工作落实落地